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,考試每年舉行一次,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、統一命題、統一組織的辦法。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, 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??荚嚥捎脻L動管理,共設 4 個科目,包括 4 個 專業方向內容(土建,安裝,交通,水利),參加 4 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考全科) 的人員須在連續 4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,參加 2 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 免 2 科)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,方可獲得資格證書。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,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(級別為增報專業)的,可免考基礎科目,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 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,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,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。